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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2018年4月6日,高等法庭明确裁定,统考开放关中生报考,无需根据《1996年教育
书
书 法令》69(1)条文取得考试局总监的书面同意,这意味着董总允许关中生报考统考,更
没有影响统考的合法性。这项裁决,充份地表明从法律上关中生报考统考的合法性,高
庭的这项标竿性判决,保障了所有在籍独中生的权益,起诉人的疑虑已获得厘清,关中
生也可以参加统考,这是最好的双赢结局,对华教运动也最为有利。
众所周知,自建国以来的教育法令,都是不公平对待华教,甚至处处限制和打压华
教发展。这数十年来,在董教总的积极争取和捍卫下,以及广大华社的坚持下,几经辛
苦,才挫败了当局一次又一次的企图,让华文教育得以持续发展到今天的规模。这是董
教总在华文教育遭遇重重围堵下,不畏压迫、不放弃任何一个机会,即便是小小的缝
隙,也竭尽所能,争取到底,化不可能为可能,而得到的成果。这当中,独中统考在70
年代成功创办就是一个例子。因此,对于国家教育法令,以及各项教育措施,董教总无
不提高警惕,步步为营,确保华教的权益不受到破坏和剥夺,因为这往往是当局对付华
教的手段。
有鉴于此,希望叶邹等人停止内斗和误导群众对董总的不满,企图制造乱局。难道
他们的目的是要有关当局引用教育法令,对付华教机构,打击华教运动的发展吗?
董总是这场官司的被告,而非原告,维护统考的自主权是董教总的重要任务。这起
诉讼事件,涉及统考主权的认知和归属,这是两百余年来华教及华教运动一直坚守及捍
卫的精神、理念;倘若华教这份自主权因此丧失,其带来严重后果可谓是灾难性,我们
诚挚地希望所有爱护华教大业的人士,以及涉及这起官司案的起诉人能充分理解这场官
司的严重性。
我们一致认为,三位起诉人放弃上诉,是双赢的局面,是最好的结果。当务之急,
开创华教的新路向,须从停止内耗做起,集结更多心力于建设华教,是所有热爱华教者
的共同心声,也是华社最深切的期盼和呼吁,族魂林连玉导师的名言:“以建设对付破
坏”,是对我们大家最好的勉励。
联署团体
1.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
2.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
3. 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
4. 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
5. 马来西亚留华同学会
6. 独立大学有限公司
7. 林连玉基金
8. 华社研究中心
9.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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