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8 - 2018年工作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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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作报告书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
(董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名称
1.1 本会定名为“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简称“董总”),国文名称
为“Persekutuan Persatuan-Persatuan Lembaga Pengurus Sekolah Cina Malaysia”
(简称“Dong Zong”),英文名称为“United Chinese School Committees’
Association of Malaysia”(简称“Dong Zong”)(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节:会址
2.1 本会注册会址设在Blok A, Lot 5, Seksyen 10, Jalan Bukit, 43000 Kajang, Selangor,
Malaysia,或中央委员会随时决定之其他地址;和邮寄地址为Blok A, Lot 5, Seksyen
10, Jalan Bukit, 43000 Kajang, Selangor, Malaysia.
2.2 本会注册会址和邮寄地址不能随意更改,除非获得社团注册官批准。
第三节:宗旨和目标
3.1 本会的宗旨和目标为:
3.1.1 团结本会会员,维护和发展马来西亚华文教育;
3.1.2 研讨和推动马来西亚华文学校兴革事宜,包括课程、考试、师资、教育基金
及其他有关事项;
3.1.3 加强和巩固马来西亚华文学校董事间之联系;
3.1.4 团结马来西亚华人社会之力量,共谋改善和促进华文教育事宜;
3.1.5 代表马来西亚各华文学校董事会与政府商讨有关华文学校一切事宜;
3.1.6 筹谋马来西亚华文学校董事和教师间之合作;
3.1.7 促进各民族之亲善与团结。
第二章 会员
第四节:会员
4.1 各州华校董事联合会或华校董事教师联合会均可申请为会员。唯每州只限一(1)个
会员(以下简称“州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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