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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董总会员代表大会提案

 

  1. 大会反对在华小执行“双语言课程计划”Dual Language Programme(DLP),以维护华小的特征与本质。

    案由:

    1. 教育部于2016年开始在全国300所国小一年级和四年级,以及国中初中一推行“双语言课程计划”,以及将在2017年把这项计划扩大到各源流小学。

       

    2. 一旦在华小实行双语言课程计划(DLP)     ,华小以华语为教学媒介语的上课时间将大幅度减少,即华小第一阶段(即低年组)以华语为媒介语的每周上课时间将由目前的900分钟减少至660分钟;第二阶段(即高年组)则由目前每周上课时间的1,050分钟减少至690分钟。此举不但严重违反了母语教学的原理,更破坏华小以华语作为各科目主要教学媒介语的特征。

       

    3. 2016年6月12日召开的七大华团联席会议,一致坚决反对在华小实行双语言课程计划,并且共同发动签名运动,呼吁各校董家教站稳立场,拒绝在华小实行此项计划。

       

     

  2. 大会吁请政府即刻全面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作为进入国立大学及公共服务机构的录取资格。

    案由:

    1. 董总领导在2015年11月25日曾在国会与教育部长见面会谈承认统考事宜,部长也应允着手安排教育部、高教部与董总的三方会谈。随之,副首相阿末扎希也于2016年5月提出中央政府已是时候探讨承认统考事宜。

       

    2. 此外,数州政府(砂拉越、槟城、雪兰莪)已承认统考证书,让独中生进入州政府管辖的大专学院深造与属下官联公司就职。砂拉越州政府更开放其州级公共服务局于统考文凭持有人申请,成为该州州级公务员。

       

    3. 华文独中统考证书已广泛受国内外数百所大专学府的认同与肯定,也不乏统考生在国际顶尖知名大学深造。华文独中为国家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贡献实不容置疑,政府应承认独中统考证书,以避免人才外流造成国家损失。

       

     

  3. 大会促请政府修正《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内不利于母语教育生存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案由:

    1. 我国拥有多元民族、多元文化、多种语文、多种源流学校和多种宗教信仰,这是国家的资产和优势。因此,教育法令、政策和大蓝图必须以符合我国多元社会特点为前提,实施多元团结理念,肯定各族母语教育的价值,保障其权利,确保各源流学校地位平等,并获得公平合理对待及享有国家教育资源。

       

     

  4. 大会促请政府全面负责华小、国民型中学的行政和发展开销及所需教育资源,并制度化拨款予全国华文独中。

    案由:

    1. 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 我国现有华小及国民型中学皆是国家教育体系内的学校,享有获得全部行政和发展拨款,以及与国民学校一样由政府承担所有GST开销的法定权利。多年来,政府并没有公平对待这些学校,甚至在拨款方面,包括行政与发展拨款都是厚此薄彼,引发许许多多的问题。

       

    2. 作为民选政府不应该把教育政治化和种族化,政府必须基于人人有权自由受教育,自由发展教育的原则下,制度化和公平合理发展各源流学校,提供拨款、土地、师资和设备等教育资源。

       

    3. 华文独中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优质人力资源已经是公认的事实,不过,我国的华文独中却经常面对经费开销的压力。究其实,华文独中作为非营利的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杂费并不高,因此不足或无法支付学校的经常开销,必须向社会各界筹措办学经费。为解决此困境,中央政府及各州政府应该制度化拨款予华文独中。

       

     

  5. 大会促请政府根据社区人口、各源流教育需求和社区学校规划原理,制度化拨款、拨地以增建华小等各源流学校。

    案由:

    1. 长期以来,教育部已实施一个增建国民学校的制度,把学校保留地分配给国小和国中,但却没有分配学校保留地给华小等各源流学校,导致它们没有获得制度性保障,遭受不公平对待。

       

    2. 教育部没有制度化拨款、拨地以增建华小等各源流学校,造成它们面对种种困境,被迫承担建校所需土地和经费,引起民怨和不满。

       

    3. 政府有责任发展华小等各源流学校,把它们的建校计划纳入大马计划、政府财政预算和教育大蓝图。

       

     

  6. 大会促请政府为华小设立完善的师资培育机制,全面解决华小师资问题。

    案由:

    1. 华小作为国家教育体系的一环,其主要教学、考试和行政语文必须是华语华文,正副校长和主任等行政高职和各科目教师必须具有华文资格,以符合华小的特征与本质。

       

    2. 近年来,教育部派遣不具华文资格教师到华小执教和担任行政高职的事件频繁发生,显示教育部没有从政策和制度上根本地全面解决华小师资短缺。政府应设置完善的华小师资培育机制,委派足够、合格及具有华文资格的行政高职人员和各科目教师。

       

    3. 2015年12月,董总重新加入华小师资特別委员会圆桌会议,与教育部及出席的华教组织共商华小师资问题,根据华小的实际问题与需求,采取有效的行动方案,解决华小师资的种种问题,完善师资培育机制。

       

     

  7. 大会促请政府必须即刻修正华小历史课本内容,以充份体现我国多元的国情、各族携手合作共同建国的史实,养成国民正确的历史观。

    案由:

    1. 我国是一个多元民族、文化、语文和宗教的国家,各族对国家的独立和发展皆作出重大贡献。

       

    2. 近年来,教育部在编写小学历史课本内容出现不少错误和偏颇,引发社会各界议论。

       

    3. 各源流小学的历史课本内容,除了要尊重史实,体现我国多元的国情外,也必须照顾和考虑各源流小学的不同需求和文化现实,并提供学童正确的历史知识。

       

     

  8. 大会促请政府恢复“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履行政府对改制中学当年的承诺。

    案由:

    1. 教育部于1961年11月22日发出的官方声明中承诺,华文中学改制为国民型中学,政府不国有化校产拥有权,校产权仍由董事会或业主拥有,建筑物则作为学校用途;国民型中学是获得全部津贴,此外,政府承担国民型中学的维修、扩建、设备、教职员薪金等一切开销。

       

    2. 政府在《1996年教育法令》废除了“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并把其归纳为“国民中学”。此种行径在法、理及情方面都说不通,明显违背当年的承诺。政府必须恢复让国民型中学使用“SMJKC”及“SMJK”的称号。

       

     

  9. 大会严厉谴责叶新田及其朋党企图修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章程,以削弱创办机构即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在董事会的团体代表人数,改变该公司董事会组织架构。

    案由:

    1.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是由董总、教总和独大在1994年成立,并于1997年成功创办董教总新纪元学院,以完成从小学、中学到大专的完整母语教育体系。

       

    2.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架构是由董总、教总和独大各派5名代表,并委任6位对高等教育学有专长者,一共21人组成董事部。这也如实反映了和体现了三大机构筹组教育中心的事实及重要地位。

       

    3. 由于叶新田在董总风波中失去了主席的职位,为了巩固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作为他的平台,他不惜修改章程,削减董总、教总和独大三大机构原有的15名代表削减至6人,而且还把个人会员董事的名额从10人加到25人,同时也把委任董事的名额从6人减少至4人,以组成35人的董事部。叶新田此举乃刻意边缘化创办团体,扼杀了董总、教总和独大的贡献,以及在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所扮演的角色。

       

     

  10. 大会坚决反对国会通过伊刑法,以捍卫我国的世俗民主宪政体制。

    案由:

    1. 今年5月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在国会动议,让伊斯兰党主席哈迪哈旺伊刑法私人法案得以在国会下议院一读,此举势必冲击我国现有的世俗民主宪政体制。

       

    2. 我国是世俗的君主立宪国家,任何尝试变更国体和立国精神的举动,不得以牺牲少数的宪政权益为代价。任何政治人物刻意挑动宗教族群情緒,破坏各宗教信仰自由与和谐,终会受全民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