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专业文凭课程
Diploma in Education
教授的科目:
1. 教育心理学
2. 教师专业发展
3. 马来西亚教育研究
4. 教学原理与实践
5. 提问思考与教学
6. 学校本位课程
证书之颁发:
国立高雄师范大学教育专业文凭证书
课程名称
教育专业文凭课程
课程设计
此课程以实务教学课程为主,兼顾教育基础理论,并注重教学能力的培养,此外,亦根据《独中教改纲领》之教育目标,发展独中教师教学特色。
课程结构
学生须修读6门课程并进行2门实习课程,共需修读30学分。课程如下: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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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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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发展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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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教育研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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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原理与实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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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思考与教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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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本位课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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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视察与督导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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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视察 |
3 |
备注:“校内视察与督导”由校内负责,进行4次。“校外视察”进行2次,由大学讲师或委派之人视察学员教学。
修业年限
课程应于2年内修毕6个科目,并完成实习课程。有适当理由者可申请休学,最高修业期限为5年。
超过5年则重新注册缴费。
开班名额
每届课程原则开班名额下限为30人,上限为40人。
上课时间与方式
依照马来西亚的学校假期安排上课;
每门课程之上课时数为36小时,以一星期面授进行之,考试依据情况而定。
入学条件
申请者须在职教师,并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学术资格者:
(A)学士学位或同等资历;
(B)专科文凭及一年教学经验,或同等资历(统考或SPM或STPM文凭拥有者及五年教学经验);
(C)若有特殊个案,应由相关学校校长做出推荐,高雄师范大学将视申请者的情况进行审核,并保留评估及录取的权利。
课程收费
每位学员收取学分费共计RM5850。(以每班至少40人次计算,若少于40人则需另
计)
报名手续
请填妥报名表格,并附上一张身分证明影印本,两张照片,2份最高文凭副本,经
任教学校校长签名盖章。
联系方式
单位:董总学务与师资局师资组
负责人:李丽珍、王欣盈
电话:03-87362337 分机295/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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