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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董总主席陈大锦声明

董总主席陈大锦声明

2019926日)

 

  1. 今天本人的代表律师黄觥发接获内政部社团注册局总监Puan Masyati的来函,该函依据《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第49条(1)条文,批准有关本人和另两位代表林青赋和陈锦洲,可以继续出任柔佛州董联会以外的其他社团的任何职务。换言之,依据社团注册局的这份批函,即时恢复在柔佛州董联会以外各社团组织的职务,尤其是董总主席一职,以让我继续履行应有的职务。因此,之前的告假到今天结束,此刻继续以董总主席身份履行董总的所有事务。

 

  1. 本人在此要再次的感谢财政部长林冠英及国防部副部长刘镇东的协助,在他们的安排下得以迅速地与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见面,并且得到内政部长积极正面的回应、跟进及处理有关柔州社团注册局撤销柔董联会注册的问题。我在此感谢董总全体同仁及行政部各部门,在我告假时所给予的一切配合和支持。

 

  1. 经过这起事件,我要语重心长地呼吁各界,华团的问题应该由内部协调处理解决。每个组织的章程都有许多模糊地带,况且柔董联会是在1966年之前也就是1955年注册的,所以也有模糊地带,因此不要动辄向社团注册局投报甚至带入法庭。这种做法是不好的示范,不啻是让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

 

  1. 我也要感谢各州董联会、国内多个不同族群的团体、非政府组织及关心华教与母语教育人士致电表达关怀并关切本人及本案发展。对全国华团的热切关注,让我本人及柔董联会铭感五中,深表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