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针对媒体报导有关吉打司南马育强华小因校地所引发的风波,以及对于一些华小的土地拥有权属于其他个人,一旦地主索回土地,对华小将可能造成的严重影响,发表文告如下:
1. 本会表明,对于那些秉持着再穷不能穷教育,无私地捐献土地给华校的华社先贤,这样的福泽群众的善举,华社必然是给予极大的感怀及尊崇。可是,如果因为这样的善举,在没有获得妥善的处理,如明文规定或法律的证明,导致若干年后,因为捐献者的后人没有遵照先人的遗志,背弃原有的信诺索回有关土地,则原本好事最后却变成坏事,对华教事业带来的伤害及孩子教育带来负面影响,这是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两败俱伤的局面,本会对此深表遗憾。
本会在此促请涉及育强华小的双造,能本着以华教大业为重,孩子的教育为大的前提下,捐献方能秉持及履行先人的遗志,学校董事会能以勇于承当的态度,开诚布公通过良好沟通、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2. 本会强调,在我国教育法令下,华文小学作为政府资助学校,所赋于华小董事会管理学校的地位与权责是清楚、明确的。这也就是长期以来,华校董事会被赞誉为华教的保姆的原由。华文小学的最基本的三项特征,即拥有董事会主权、学校的教学和行政的主要媒介语是华语,也充份体现了华小董事会所扮演的吃重角色。每一所华小的董事会是肩负了法令及华社所赋予的创办、管理、维护及发展华小的重责大任。因此,所有华小的董事会成员必须时刻地记取及提醒自已,如何有效履行董事会主权,是作为华校董事的重要职权与职责。
本会促请全国华小的董事会的每一个成员,必须对所肩负的重任有清楚认知和积极行动,履行其权利和责任,处理各项具体事务,包括进行董事的注册,妥善管理学校财产和资金,解决学校所面对的土地拥有权和地税问题。
3. 本会呼吁各华小董事会应立即检查本身校地的各个地契和地税文件,确定在各个地契中注册的土地拥有者,以及付还地税和捐献土地的记录证明。对于校地属于个人、州政府或商业公司的华小,董事会应接洽他们,争取把校地拥有权转名注册到董事会信托人或董事会主导的非营利有限公司。对于校地属于社团、宗教组织的华小,其中一些是有关华小的创办团体,另一些则不是该华小的创办团体,那么华小董事会应与该创办团体和非创办团体,通过协商、合理的方式,一劳永逸地妥善处理校地拥有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