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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与声明】吁各界促成尊孔国民型中学迁校 政府应拨款拨地协助兴建新校园

董总文告 

2018年9月4日

 

吁各界促成尊孔国民型中学迁校

政府应拨款拨地协助兴建新校园

 

董总针对尊孔独立中学和尊孔国民型中学的校地纠纷,发表文告如下:

 

1.根据尊孔中学当年改制史料和尊孔校地地契,尊孔校地拥有权属于尊孔独立中学,这是十分明确的事实。随着吉隆坡高等法庭刚于8月28日判决撤销诉讼,本会认为有关的校地纠纷到此为止,不应再挑起争端。华教事务不应动辙带上法庭,反之应采取内部协商解决。

 

2.尊孔独立中学和尊孔国民型中学的校地纠纷为时已久,造成两败俱伤的不良后果,得不偿失。两校学生3千多人,挤在一块只有2.3英亩的校地,造成校园可使用面积严重不足,人满为患,拥挤不堪,学校的教学活动受到很大的限制,影响师生的教学和学习情绪。长期下来,对两校的办学士气和发展都造成不少的干扰。

 

3.因此,本会吁请双方继续坐下来商谈和解决问题,找出双方可以接受的方案,包括与两校学生家长们、校友们会面,听取多方面的意见,进一步了解学生家长的需求,并以两校的学生利益与学校发展为依归。

 

4.尊孔国民型中学多年来都积极努力进行迁校,以谋求更好的发展空间。该校于2004年获得教育部批准迁校,并于2007年和2013年获得发展商献议捐献位于加里尔高峰3.8英亩和万挠10英亩的土地,可惜因各项因素而搁置下来,未能动工建校。董总希望各界努力促成尊孔国民型中学迁校,并吁请政府给予协助,包括拨款兴建尊孔国民型中学新校园,甚至如果发展商献议捐献的土地无法解决,政府应该与尊孔国民型中学商谈,由政府拨出适当地点的土地给该校建校。政府应该对当年改制而形成的尊孔国民型中学,承担其学校的发展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