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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总谴责叶新田勿无的放矢 为保权位不惜破坏华教发展

董总财政庄俊隆文告

                                                            

针对雪隆董联会主席叶新田分别于今年4月20日及6月3日,在没有事实依据下,竟然一再地公然地向媒体斥责董总中央委员会有关管理董总财务不当的课题,包括要求董总主席天猛公拿督刘利民交代董总5千万令吉后备金及可动用资金的动向,以及董总中央委员会动用董总的储备金(315万9000令吉)购买6个公寓单位一事,董总财政庄俊隆特发表文告,全文如下:

 

1. 叶新田作为本会的前任主席,他理应清楚董总的财务实况,即其中的董总名下的5000万财产,是包括了不动产、奖贷学金、流动资金等,除非他得了失忆症或假装糊涂,否则他没有理由不理解董总的财务营运的实际状况。此外,对于叶新田提到的所谓董总中央委员会动用董总的储备金(315万9000令吉)购买6个公寓单位;事实上这是董总中央委员会下的资产投资与管理委员会经过审慎的评估,这些公寓的用途,除考虑了有很好的投资报酬率外,更重要的是考虑到本会长年累月办理各类活动、统考评阅、教师培训,对国内外贵宾、专家学者、来自全国各地的董总中央委员及独中工委会委员,以及全国华文独中教师提供住宿,也能从中节省了一笔庞大的开销。因此,叶新田指责购买与华教发展没有关系的6个公寓单位,可说是完全是在不求甚解下,所作出的无的放矢的言论。

 

本会严正表明,董总的财务是通过集体领导的管理方式,须经过中央常务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会员大会的接纳、批准。而且,所有的账目都必须经过稽查师稽查,具有充分的公信力,同时也每年向社团注册局作出呈报。因此,作为董总的前任领导人的叶新田,对于这样的实际情况犹如局外人,甚至胡说一通,叶新田必须向董总中央委员会道歉及作出澄清,不能再信口雌黄,胡乱作出不实的指责。因此,本会严厉的谴责叶新田,这是叶氏一贯的,企图迷惑及分化群众的技俩。

 

2. 本会再次重申,随着2015年8月23日董总特大成功召开后,选出第30届董总中央委员,也正式获得社团注册局的承认,副首相兼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也发出了正式函件,而今年1月26日联邦法院也已经颁2015年8月23日董总特别会员代表大会(823特大)是合法的。至今,叶新田依然执迷不悟,其领导下的雪隆董联会拒绝出席本会的会议和活动,以致对本会的财务状况不了解,却还不断地攻击董总及作出种种破坏和分化华教的行径,叶新田的种种作为对华教的发展已带来破坏,而不是建设。

 

3. 本会警告叶新田检点本身的言行,不要再作出各种似是而非,无的放矢的言论,以破坏董总领导人的声誉,影响董总的声誉和打击华教的发展。本会声明,倘若叶新田还不知悔改,针对董总中央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在不明就理及没有实据的情况下,犹再发表恶意及无的放矢的指责,本会被迫在忍无可忍下,将亳不犹豫地将叶新田告上法庭,以还董总的公道与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