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会吁请政府依据国家多元文化现实,拟定及落实多元文化教育政策,重新检讨《1996年教育法令》和政策。
案由:
(1) 我国多源流教育仍存在偏差与不公平之处,实与多元社会相悖,不利族群互动与融合。为此,我们要求教育部尽快拟定《多元文化教育政策》的指导性文件,确保教育平等与母语教育之权利,进而推广与发展我国极具特色的多源流教育体系。唯有这样才能强化我国教育素质,改善族群关系,提升社会凝聚力。
2. 大会吁请政府重新检讨《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修正不利于母语教育生存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案由:
(1) 我国拥有多元民族、多元文化、多种语文、多种源流学校和多种宗教信仰,因此政府的教育大蓝图应以符合我国多元社会特点为前提,实施多元团结理念,肯定母语教育的价值,保障其权利,确保各源流学校地位平等,获得公平合理对待及享有国家教育资源。
3. 大会吁请政府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积极支持它们的发展,并废除在建校、拨款、师资等方面的各种厚此薄彼的规定或偏差。
案由:
(1) 各源流学校是国家的宝贵资产,政府应公布和落实各项具体发展计划,以充分发挥各源流学校的优势,培养多元人才,凝聚人心,增强综合国力。
4. 大会促请政府尽快兑现全面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的承诺,作为进入国立大学及公共服务机构的录取资格。
案由:
(1) 我们冀望政府履行大选承诺,尽快启动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的工作,以吸纳独中人才,建设国家,为国家发展作出贡献。
(2) 我国华文独中统一课程,包括历史科在内,遵循国家教育课程标准的方针,在拟订课程标准过程中,是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为蓝本,并规定国语为必修科目之一,符合国家宪法与国家多元教育原则。
5. 大会促请政府批准增建华文独中或兴建华文独中分校,包括加影华文独中等,以满足人民接受华文独中教育的需求。
案由:
(1) 华文独中为国家培养人才,对国家发展作出贡献是有目共睹。我国曾拥有164所华文中学,但是经过1960年代华文中学改制事件后,目前只有60所华文独立中学,导致我国共减少了104所华文中学(63.4%)。近15年来,我国华文独中面临学生人数持续上升的情况。学生总数从2003年的52,850人,增加至2017年的85,199人,共增加了32,349人,即61.21%。
(2) 一些城市地区的华文独中学生人数不断增加,进而加剧学生爆满,校地空间不足的问题,因此需要增建华文独中或兴建华文独中分校以满足需求。
(3) 联邦政府应尽快批准董总要在加影开设华文独中的申请。 雪州行政议员及加影州议员许来贤应尽快兑现大选承诺拨出土地, 同时协助兴建与拨款事宜。政府也应该尽快批准全国各地申办华文独中或分校的需求,如柔佛州昔加末华文独中。
6. 大会促请政府取消在微型小学推行的“复级班计划”,以利惠各微小学生的学习。
案由:
(1) 教育部于2018年在人数少于30人的微型小学复办“复级班计划”,据前教育部副部长拿督张盛闻的说辞,“其目的是为了重新整合全国师资及节省开销”。可见,教育部匆匆推行此“复级班计划”并非以教育为考量,其目的乃着眼于经济理由,即节省开销,及把教师调离。这项政策不但损害了微小学生的学习,同时也增加了教师的负担与压力。因此促请政府取消这项不公与偏差的计划。
7. 大会促请政府恢复“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履行政府对国民型中学当年的各种承诺。
案由:
(1) 政府必须兑现当年把华文中学改制为国民型中学的承诺。《1996年教育法令》废除了“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并把其归纳为“国民中学”。此种行径在法、理及情方面都说不通,明显违背当年的承诺。政府必须修改教育法令,以恢复国民型中学使用 “SMJK”的名称。
8. 大会促请政府对民间非营利教育机构或社团为推动教育事业所得剩余(Surplus) 及所筹获的义款应自动对有关捐款人及受益单位予以豁免缴税,以鼓励更多民间团体为国家教育事业贡献。
案由:
长期以来,民间成立各类的非营利教育机构或社团,自动自发地义务地出钱出力,以弥补国家在教育领域的不足,协助国家栽培了大量的人才;这种来自于民间自愿自动的参与,实质就是无私地为国家作出无偿的服务,国家理应给予拨款以示鼓励与支持,让这类机构及社团能够做得更好,为国家贡献更多。至于这些非营利教育机构及社团提出的“豁免缴税”要求,本来就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