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台湾侨委会“华文独中教师长期服务奖”申请细则
- 申请条件及年资计算:
(1) 申请者必须是现职担任教学工作的华文独中校长或教师
(2) 校长年资可以包括单纯校长(行政职)及教学时期的年资,但如果是担任“主任”
或其他行政职(未兼具教学),则不在采计范围。
(3) 校长如果已申请过教师10年的奖励,则不可再申请校长满10年的奖励,仅可
申请20年的奖励。
(4) 申请表上必须清楚填写“教授科目”、“每周授课时数”。
(5) 没有担任教学工作的行政人员不属于“侨务委员会海外侨民学校教师奖励”
对象。
(6) 任教年届满
- 5年 (在2014年2月至 2015年1月期间 开始服务)、
- 10年 (在2009年2月至 2010年1月期间 开始服务)、
- 20年 (在1999年2月至2000年1月 期间 开始服务)、
- 30年 (在1989年2月至1990年1月 期间 开始服务)、
- 40年 (在1979年2月至1980年1月 期间 开始服务)、
- 50年 (在1969年2月至1970年1月 期间开始服务)者,皆可提出申请。
(7) 任教年资以在华文独立中学服务之年资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其基准如下:
①任教年资自到职日算起,任教期间年资如有中断,其中断之时间应予扣除。
②教师教学职务年资,非担任教学工作之年资不予采计。
- 申请表格及附件处理:
(1) 请用 繁体正楷 填写申请表。英文请用大写字母。
(2) 申请表应附贴两年内拍摄的二寸正面半身照片一张 ,贴在报名表格上。
(3) 申请表必须附上当前及此前在其它华文独立中学之服务证明信(证明信须用学校信笺):
- 年资证明文件务必注明服务起讫日期(包括年和月份),由原服务学校校长签名证实,并加盖学校章戳。
- 不得以聘书代替。
- 申请表所列任教之起迄日期须与服务证明信一致。
(4) 申请者必须以华语教学,若以华语教授英文/马来西亚文科,其服务证明信须注明授课媒介语为华语(或辅助媒介)。
(5) 校长之服务经历须由学校董事会证明。
(6) 非华文证明文件须附上中文译文,并由校长或董事长签章证明。
(7) 所有文件影印本须经校长或董事长签章,证实是原件之影印本。
(8) 学校评语:校方须填写学校对有关申请教师表现的评语。
(9) 任教起迄年月栏填写须知:
① 须清楚填写年与月。
② 服务之年资计算至 2019年12月31日
(10) 申请者必须详阅“侨委会个资法告知书”,了解并同意相关内容后以正楷签名。
- 申请程序:
(1) 所有文件须经校方核查无误,为免邮误,汇整后务必以快邮寄交董总教师教育局。
(2) 申请文件应包括:
① 校方填写 - 2020年台湾侨委会“华文独中教师长期服务奖”申请者名册。
② 申请者填写 –“海外侨民学校教师奖励申请表”。
③ 服务证明信 - 当前及此前在其它华文独立中学之服务证明信。
(3) 资料填写错误或资料不齐者,恕不受理;不符合条件者,请勿申请。
(4) 申请截止日期:2020年2月24日(一)
4.侨委会的奖励依下列方式分别办理:
(1) 任职年资届满5年者,颁发 奖状一纸。
(2) 任职年资届满10年者,颁发奖状一纸及奖金美金120元。
(3) 任职年资届满20年者,颁发银质侨教荣誉章一枚、附证书一纸及奖金美金180元。
(4) 任职年资届满30年者,颁发金质侨教荣誉章一枚、附证书一纸及奖金美金250元。
(5) 任职年资届满40年者,颁发奖座一座及奖金美金350元。
(6) 任职年资届满50年者,颁发奖座一座及奖金美金500元。
5.上述细则依台湾侨委会颁布的奖励要点所列,若有更改,一切更动将依据侨委会所订定之细则为准。
相关文件下载:
1. 申请细则
4. 申请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