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7 - 2018年工作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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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教育法令/政策层面
                (1)修改1996年教育法令,实施多元文化教育政策;
                (2) 修正《2013年–2025年教育大蓝图》内不利于母语教育生存与发展的政策和措
                     施;
                (3)强化教育部的民主与透明,公布教育数据与研究报告;
                (4) 成立“教育监察委员会”(Education  Ombudsman),以监督教育部施政效率与
                     公正性。

                第二部分:小学教育
                (1) 检讨和修订学前教育标准课程,以母语作为各源流小学学前教育班的主要教学媒
                     介语;
                (2)开办更多的华小特殊教育班,并培训更多相关的师资;
                (3)制度化增建华小;
                (4)建立完善和透明的华小师资培训与调派制度;
                (5) 明文规定华小校长和副校长都必须具备大马教育文凭(SPM)华文科优等的资
                     格;
                (6)确保各源流小学公平享有国家教育资源;
                (7)制定完善和透明的微型学校搬迁机制;
                (8)取消在少过30名学生的微型学校推行复级班计划。

                第三部分:华文独立中学
                (1)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
                (2)制度化拨款支持华文独中发展;
                (3)增建华文独立中学。

                第四部分:改制中学(国民型中学)
                (1)恢复“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
                (2)履行对改制中学的各种承诺;
                (3)改制中学正副校长必须具有华文资格。


                第五部分:国中华文班
                (1)改善国中华文科学习环境。

                第六部分:高等教育
                (1)资助非营利民办大专院校的发展;
                (2)尊重学术自由,维护大学自治精神;
                (3)鼓励国立大学重视多元文化研究。


                除此,七华团在会议上也达成共识,将于近期内致函给首相,要求择定会面日期,希望
            于3月上旬顺利提呈《华团教育备忘录》予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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