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7 - 2018年工作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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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教育法令/政策层面
(1)修改1996年教育法令,实施多元文化教育政策;
(2) 修正《2013年–2025年教育大蓝图》内不利于母语教育生存与发展的政策和措
施;
(3)强化教育部的民主与透明,公布教育数据与研究报告;
(4) 成立“教育监察委员会”(Education Ombudsman),以监督教育部施政效率与
公正性。
第二部分:小学教育
(1) 检讨和修订学前教育标准课程,以母语作为各源流小学学前教育班的主要教学媒
介语;
(2)开办更多的华小特殊教育班,并培训更多相关的师资;
(3)制度化增建华小;
(4)建立完善和透明的华小师资培训与调派制度;
(5) 明文规定华小校长和副校长都必须具备大马教育文凭(SPM)华文科优等的资
格;
(6)确保各源流小学公平享有国家教育资源;
(7)制定完善和透明的微型学校搬迁机制;
(8)取消在少过30名学生的微型学校推行复级班计划。
第三部分:华文独立中学
(1)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
(2)制度化拨款支持华文独中发展;
(3)增建华文独立中学。
第四部分:改制中学(国民型中学)
(1)恢复“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
(2)履行对改制中学的各种承诺;
(3)改制中学正副校长必须具有华文资格。
第五部分:国中华文班
(1)改善国中华文科学习环境。
第六部分:高等教育
(1)资助非营利民办大专院校的发展;
(2)尊重学术自由,维护大学自治精神;
(3)鼓励国立大学重视多元文化研究。
除此,七华团在会议上也达成共识,将于近期内致函给首相,要求择定会面日期,希望
于3月上旬顺利提呈《华团教育备忘录》予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