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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报
告
书 组织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简称“董总”)成立于1954年8月22日,由国内各州华
校董事联合会或董教联合会组成。各州华校董事联合会和华校董教联合会为社团法令下
的注册团体,而各州董联会或董教联合会辖下各校董事会则是教育法令下设立的组织。
华校董事会的董事是经由内部选举选出或由其他组织所委派,一般上皆为地方上关心华
文教育的人士或团体代表。董总具有广大的社会基础,是维护、发展和引领马来西亚华
文教育的一个重要民间组织。
州董联会的会员基本上是州内的华文小学董事会、华文独中董事会和/或国民型中学董事
会。全国各地华人社区通过组织学校董事会,创办和管理学校。各社区的华校董事会是
董总的基层组织,也是当地华教的保姆。由于执政当局不顾华人社会反对,漠视我国多
元民族、多元文化、多种语文和多种源流学校的社会现实,通过各种手段推行“一种语
文,一种源流学校”的单元主义教育政策,华文学校不但受到压制,更面对被变质甚至
消亡的危机。因此,维护和发展华文教育就成为华校董事会、董事联合会、董教联合会
和董总的使命和任务。
会员代表大会为董总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由各州华校董事联合会和华校董教联合会各委
派5名代表组成。董总会员代表大会下设有中央委员会、中央常务委员会,以执行本总会
议决之事项及处理本总会经常事务。此外,董总中央委员会之下设有行政部。
宗旨:
1.团结本会会员,维护和发展马来西亚华文教育。
2. 研讨和推动马来西亚华校兴革事宜,包括课程、考试、师资、教育基金及其他有关事
项。
3.加强和巩固马来西亚华文学校董事间之联系。
4.团结马来西亚华人社会之力量,共谋改善和促进华文教育事宜。
5.代表马来西亚各华文学校董事会与政府商讨有关华文学校一切事宜。
6.筹谋马来西亚华文学校董事和教师间之合作。
7.促进各民族之亲善与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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